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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以“质量建设年”为引领,庭审观摩交流促提升!

温州检察 2023-02-09

第1609期










为更好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活动,以更优能动履职提升刑事检察效能,7月14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组织部分地市职务犯罪检察部门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等50余人参加浙江工业大学原党委委员、副校长陈鹰受贿、内幕交易一案庭审观摩。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东林,一级高级检察官钱华,二级高级检察官王菊芬以及部分省人大代表、省级人民监督员等参加观摩。


该案由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王盛出庭支持公诉,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卫国担任审判长。








召开评议会


 


7月15日,参加观摩的部分人员在市检察院召开评议会。



省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王菊芬主持会议。



汇报办案心得

   

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陈坚代表办案团队介绍了案件办理和庭审准备情况,重点围绕提前介入、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等三个环节,就案件基本情况、争议焦点应对、出庭预案准备等方面汇报办案心得。市检察院组建两级院一体的办案团队,做到了在指控犯罪的同时,释法说理和警示教育同步跟进,取得了良好效果。


















集中评议

     

参与观摩人员对公诉人的出庭表现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本案具有较强的控辩对抗性,观摩价值高,公诉人庭前准备充分、讯问简明扼要、举证层次分明,质证、答辩有理有力有节,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同时指出,“出庭是一门遗憾的艺术”,并对公诉人在文书制作、庭审应对、多媒体示证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活动交流




王盛表示,大家的点评非常专业、精准、精彩,对提升公诉人的庭审技能帮助很大。庭审是展示检察官综合素质的窗口,是对检察官的理论水平和实战经验的双重考验,要把各项工作做得更细,考虑得更全面。下一步,要更加充分地做好庭前准备,提前谋划,在日常工作中抓好基础工作,提升起诉书质量,检视问题,举一反三,提升出庭公诉水平。


胡东林指出,职务犯罪大要案观摩庭不仅是一次交流研讨的观摩评议庭,还是一次资深公诉人出庭能力的业务展示庭,更是一次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案件的标杆示范庭,该案充分展现了职务犯罪大要案出庭的政治性和专业性,展现了温州公诉实力。同时,就职务犯罪大要案办理、公诉出庭能力建设以及职务犯罪检察条线的其他若干工作提出要求:


一要以更强使命担当办好职务犯罪大要案。坚决落实领导带头办案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办案单位责任意识,严格执行案件办理请示报告制度。公诉人要对被告人精准画像,并通过自己的法庭表现,让人感到法律的威严、国家的希望、正义的胜利、罪恶的惩处。


二要以更大落实力度推动公诉出庭能力建设。把开展公诉出庭能力建设和规范办案工作结合起来,更加规范文书制作、办案程序和出庭公诉。把开展公诉出庭能力建设和刑检队伍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落实专业化办案团队工作要求,持续深化岗位练兵活动,注重对年轻公诉人的培养,增强案例培育意识。把出庭能力建设和检察基础建设结合起来,加强“三纲一书”制作的改革工程,庭审讯问、示证的改造工程,庭审示证的数字化提升工程,师徒制的培养工程和政治素能的强化工程等。

三要以更实工作举措做好职务犯罪检察条线相关工作。要进一步重视反洗钱工作,落实“一案双查”,推动反腐败和反洗钱工作有机融合、一体推进。要推动行受贿同查,推动实现对腐败问题的标本兼治。要提高政治敏感性,突出工作重点,主动对焦专项领域的腐败治理任务,积极推进重点领域腐败犯罪惩治取得更大成效。


来源:第三检察部编辑:章   洁
图片:叶光敏审核:章   虹监制:张 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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